保密個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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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關於已保有的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
本公司針對顧客的姓名、家庭住址、電話號碼、出生年月日、電子郵件信箱等個人資料,其使用目的如下。
- (1)寄送本公司商品、郵購型錄和DM等,以及相關售後服務、新商品、新服務等之通知。
- (2) 本公司商品之行銷、問卷調查、其他與生活相關之超值特賣訊息之聯絡。
- (3) 寄送本公司舉辦的優惠活動獎品時。
- (4) 寄送經本公司判斷合宜的企業郵購型錄以及DM、試用品時。
- (5) 市場調查以及促銷、商品推廣企劃之資訊統計時。(以不特定對象的形式抽樣調查)
- (6) 與本公司交易之相關授權、中間授權、債券管理時。
- (7) 受其他業者委託,使用全部以及部分個人資料,進行業務活動時。
- (8) 根據其他業者所獲取的個人資料寄送郵購型錄或DM,以及相關售後服務、新商品、新服務訊息之通知。
- (9) 回覆顧客查詢時。
- ※ 本公司為了提高電話查詢服務的品質,以及正確掌握查詢內容,有可能將電話內容錄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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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關於取得個人資料的任意性
個人資料的記入(含輸入)為任意的,但在顧客個人資料用紙之填寫項目中(含頁面)標有“必填項目”,卻未填寫時,將無法辨識為顧客本人,恕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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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關於個人資料的提供
本公司由顧客處取得之個人資料,除了下列任一理由以外,不會提供・開示予第三者知曉。
- (1) 已事先取得顧客的同意・承諾時。
- (2) 基於法律關係不得不提供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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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關於個人資料的委任
本公司由顧客處取得之個人資料,除了下列任一理由以外,不會委任予第三者。
- (1) 為了達成明示給顧客理解之使用目的,在必要範圍內,將顧客之個人資料委任予簽訂保密協定之業務委任公司時。
(例如:所謂的業務委任公司指:負責商品運送的宅配業者、製作投遞型錄時所需姓名地址標籤的印刷公司、以信用卡支付貨款時所選擇之信用卡公司、未支付商品貨款時回收商品之委任公司、通知新產品或新服務時的電話業務公司等等)
- (1) 為了達成明示給顧客理解之使用目的,在必要範圍內,將顧客之個人資料委任予簽訂保密協定之業務委任公司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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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關於個人資料之開示或訂正
- (1) 顧客希望針對自己的個人資料開示、訂正之時,本公司將在合理範圍內迅速予以回應。諮詢或訂正時請與下列顧客諮詢窗口聯繫。此外,資料開示有可能另外向顧客請求支付實際所需開支。
- (2) 顧客家屬要求之開示、訂正,原則上不予受理。但若對象為同居之家屬,經本公司判斷為基於買賣契約所必須之時則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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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利用・提供中止之申請
- (1) 經由顧客同意本公司有權利用・提供該當個人資料,但若顧客提出中止利用・提供之申請時,本公司即採行中止提供該資料予公司內部或集團公司之措施。但是基於公司營運之理由所必須保有之最低限度之資料恕無法刪除。
- (2) 顧客可經由聯絡下列顧客諮詢窗口停止由本公司所發送的E-mail、廣告信件或是電話等等服務。但若欲停止訂閱電子報或是退會,請按照一般程序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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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關於開示個人資料諸事項
- (1) 公司名稱
株式會社 Navibird Plus - (2)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
・代理人 顧客諮詢室長
・聯絡處 下記<個人資料顧客諮詢窗口> - (3) 全部開示對象個人資料使用目的
與前第[1]項之(1)~ (9)記載相同 - (4) 關於開示個人資料之問題投訴請洽
下記<個人資料顧客諮詢窗口> - (5) 開示程序
與前第[5]項記載相同 - 諮詢處
<個人資料顧客諮詢窗口>
電子郵件:info_tc@woahjapan.com 24小時受理
地址:〒541-0056 大阪市中央區久太郎町2丁目5-19
- (1) 公司名稱
作成日 2014年1月28日